I.运行补助 2022年03月29日 注意事项: 1.该基金申请审批由实验室管理处负责,每年3月份左右集中受理一次,具体要求请关注OA通知。 2.被批准使用的基金需在当年执行完成,未执行额度当年年底清零。 相关材料: I-1、《西安交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运行补助基金申请表》 I-2、《西安交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运行补助基金使用情况总结表》 办事人员: 实验室管理处: 闫老师电话029-88968817 邮箱:cfao@xjtu.edu.cn 附件【西安交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运行补助基金使用情况总结表.docx】已下载次 附件【西安交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运行补助基金申请表.doc】已下载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