I.运行补助

注意事项:

1.该基金申请审批由实验室管理处负责,每年3月份左右集中受理一次,具体要求请关注OA通知。

2.被批准使用的基金需在当年执行完成,未执行额度当年年底清零。

相关材料:

I-1、《西安交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运行补助基金申请表》

I-2、《西安交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运行补助基金使用情况总结表》

办事人员:

实验室管理处:

闫老师电话029-88968817 邮箱:cfao@xjtu.edu.cn